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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中级法院召开“学习苏州‘三大法宝’,答好南通‘发展四问’”专题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0-04-1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南通中级法院 字体:[ ]

3月31日下午,南通中级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苏州‘三大法宝’,答好南通‘发展四问’”专题研讨会,院党组书记、院长曹忠明主持会议并作研讨发言,全体院领导以及中层正职干部参加研讨会。市中院副院长徐峰,党组成员、副院长李莹,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高鸿,民一庭庭长吴勇军,民二庭庭长樊建兵,金融庭庭长马晓春,执行局局长钱锋,分别结合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

曹忠明院长从“为什么学”、“学什么”、“怎么学”三个方面,深入剖析了苏州“三大法宝”的重大意义、精神内核及时代价值,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深刻分析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在提升依法服务大局实效上狠下功夫以新时代南通“发展四问”凝聚思想共识、推动高质量司法新实践。开展新时代南通“发展四问”大讨论活动,增强服务保障南通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认真谋划保障“三个全方位”的思路举措,做到主动作为、有效作为、创新作为。围绕南通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中的热点难点,找准结合点着力点,针对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高质量司法取得新发展新突破。要在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南通建设上狠下功夫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将案件审理和“打财断血”“打网破伞”相结合,突出标本兼治,推动长效常治。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发挥司法裁判建立规则、确立导向的职能作用,深化“数助决策”试点,积极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展“法官进网格”,推动力量下沉、重心下移、服务下倾,融入社会治理大局。要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上狠下功夫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建立“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等重点指标的落实推进、考核评价机制,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精准对接“大项目突破年”目标任务,妥善审理和执行涉及全市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纠纷案件。依法保障我市“乡村振兴十项重点工程”实施,加强对金融领域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研究,提升环境资源审判水平,全力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制度机制,依法有序推进“僵尸企业”清理处置。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依法支持“放管服”“不见面审批”等改革措施,提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效果。要在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上狠下功夫妥善化解教育、医疗、就业、环保、食品安全等矛盾纠纷,扎扎实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深化“两个一站式”建设,加快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大执行攻坚力度、深化改革创新,向“切实解决执行难”阔步迈进。发挥审判监督依法纠错功能,坚持依法纠错原则,认真审理各类上诉、申诉、申请再审和再审案件。要在深化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上狠下功夫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和落实独任法官、合议庭、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制度机制,更好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分调裁审”等诉讼制度改革,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确保审判执行工作稳中求进、提质增效。持续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将智慧法院建设的基础打得更扎实。坚持在深度实践中优化完善“支云”庭审系统,让当事人和法官充分感受“指尖诉讼、掌上办案”的便利。要在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上狠下功夫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加强思想锻炼、政治历练,持续深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放思想、深化实践。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完善司法能力培养提升机制。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不断提升司法能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防微杜渐、抓早抓小,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早提醒警示,将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