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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抓实督 打造坚强作风纪律建设保障
发布时间:2019-06-2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委党校 字体:[ ]

2018年3月,南通市委党校制定出台了一项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的文件——《关于组织开展督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该意见主要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工作落实等方面,对开展常规督查、专项督查等方面作明确要求,通过结果运用促使全校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从严治校”的要求,充分发挥督查抓落实促发展的作用。

督查机制体现主责督查和内部监督有机结合。在校委会的领导下,成立督查工作小组,办公室、监察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等处室为主干力量,对作风纪律建设的督查有分有合,成为常态。

督查内容彰显党校姓党、从严治党。常规督查侧重学校日常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突出对机关各处室执行工作纪律、“在岗在行在状态”、履职尽责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普查的方式,每月不少月两次。专项督查,重点对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信访反映问题等方面,每年不少于1次。结合2019年新修订的《关于党校工作人员外出授课和宣传严守政治纪律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强化党校师资队伍的专业化水平、纪律观念和作风效能,真正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坚持严以治教,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党校教师的第一生命,深入贯彻用学术讲政治要求,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党校教师外出授课与宣传备案制度,加强对党校教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等的督查,真正做到学术研究无禁区,党校讲台有纪律,理论宣讲守规矩。

督查结果运用综合化。学校建立了督查通报制度,每月在学校行政办公会(全校工作人员大会)上对督查情况进行分析点评,表扬好的、指出发现的问题;每季集中通报督查情况,对存在问题较多或突出的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发挥联动效应,将上级督查与本级督查、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相结合,对各级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下发督查整改意见通知,限期整改。将督查结果纳入平时考核,作为年终综合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对一年内受到3次及以上或同一问题2次及以上要求督查整改的处室(个人),以及敷衍了是造成不良影响的,校委会将对处室负责人和当事人开展提醒谈话,情形严重的诫勉谈话,年度考核不得推荐评先评优。督查中发现违纪的,按有关程序调查处理。

2018年5月底,全市二季度“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第五督查组到校对11个方面重点情况开展督查,第五督查组全体同志对市委党校真抓实督的做法留下深刻印象,并为此专门撰文在南通市纪委网站报道市委党校有关做法。2019年6月初,在全市专项治理推进及“回头看”督查工作中,同在第五纪检监察组的其他市级机关单位了解到市委党校这一做法时也表达出浓厚的兴趣,均对这一做法表示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