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发挥党员在网络空间作用,推动形成良好的网络生态,3月中旬以来,市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市总社)先后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党小组集中学习等方式,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
在市总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陈剑锋领学《规定》,并对《规定》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讲解。会议指出,《规定》明确了各级党组织要承担党员网络行为管理工作主体责任,并对党员干部在网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规范网络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市总社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对照《规定》要求,严格规范党员网络言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网上正确发声,旗帜鲜明反对网上各类错误思潮和错误观点,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大力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在机关在职支部各党小组、离退休干部支部学习会上,党员干部在支部书记和党小组组长的带领下,认真学习《规定》全文,并结合实际作了交流发言。机关在职干部表示,通过此次学习,深刻认识到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重要性,要主动对标对表,严格规范网络行为,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对于不良的网络行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离退休干部一致认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微信、QQ也不是个人的“自留地”,虽然已经退休了,但党员的身份没有变,要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始终做到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时刻保持警惕,不信谣、不传谣,更不能不辨真伪、人云亦云,对错误言行要坚决斗争、坚决抵制。
下一步,市总社将继续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广泛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引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党员干部当好“宣传员”,积极传播党的“好声音”,讲好党的“好故事”,树好党的“好形象”,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贡献供销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