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的职责是什么?
党的工作机关应当履行五个方面的职责:
(1)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委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
(2)研究部署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按照规定制发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3)当好党委参谋助手,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为党委决策提供服务;
(4)抓好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加强对本单位群团工作的领导;
(5)承办党委和上级工作机关交办的有关事项。
根据工作机关的不同类型,还要分别履行下列职责:
(1)党委办公厅(室)是党委的综合部门,负责推动党委决策部署的落实,按照党委要求协调有关方面开展工作,承担党委运行保障具体事务。
(2)党委职能部门是负责党委某一方面工作的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行使相对独立的管理职能,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本系统、本领域工作。
(3)党委办事机构是协助党委办理某一方面重要事务的机构,一般是指党委为加强跨领域、跨部门重要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而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承担议事协调机构的综合性服务工作,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履行特定管理职责。
(4)党委派出机关是党委为加强对特定领域、行业、系统领导而派出的工作机关,根据有关规定代表党委领导该领域、行业、系统的工作。
(根据《党务工作500问》等相关内容整理)